114學年度 Fulbright EMI 海外專業師訓研習申請10/31截止
114學年度 Fulbright EMI 海外專業師訓研習
清大教師組申請統一由學校薦送,申請收件至10/31(五)下午5:00截止
教育部與學術交流基金會合作推動高教英語授課發展,每年辦理海外培訓協助本國籍教師精進英語授課與研究合作能力。今年起並將獎助對象擴大至博士生,期培育具國際視野之未來全英語授課師資,促進我國高教國際化。
教師組
獎助內容
由學校薦送教師。學校薦送教師名單後,經由教育部與學術交流基金會聯合甄選錄取之教師可獲頒海外培訓之全額學費資助,至美國四所合作大學進行二週培訓。此趟培訓之機票與住宿的安排皆由參加教師自行安排。除學費以外之所有費用,如:來回機票、美國住宿、交通、日支費、保險等,概由本校之雙語或相關計畫經費支應。
薦送/申請資格
1. 具我國國籍之清大現職專任教師。
2. 曾教授 EMI/ESP 課程至少一年以上或已向服務學校提交預計於 114 學年度至116 學年度間於服務學校開授EMI/ESP 課程之計畫。
3. 加分條件:申請人若同時為本校之各學院EMI教師代表/ 符合EMI專長新聘教師/EMI種子教師將優先薦送。
申請資料繳交方式及截止日期
1. 本校申請期限至2025/10/31(五)下午5:00截止
2. 紙本親簽正本請送教務處EMI英語教學精進中心(綜四館211室);電子檔請以 PDF 檔寄送至 : yt.huang@mx.nthu.edu.tw,主旨請註明「系所名_教師姓名_114 Fulbright EMI 海外專業師訓研習報名」。
3. 紙本親簽正本一份及PDF電子檔皆須同時傳送視為完成報名申請。
博士生組
獎助內容
由博士生自行申請。經由教育部與學術交流基金會聯合甄選錄取之博士生可獲補助一張海外培訓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全額學費及住宿及生活費用。博士生將與其他甄選錄取之教師共同培訓。此趟培訓基金會負責培訓課程之規劃與學費支付,住宿安排由參加博士生自行安排,機票將透過基金會訂購,請博士生保留所有登機證,待培訓完成後憑相關單據核銷。
薦送/申請資格
臺灣各大專校院本國籍博士班學生且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曾修習(大學或研究所) 4門以上之EMI課程、教授過EMI課程或擔任EMI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 TA)一學年以上之博士班學生。
2.學業成績GPA達3.5以上。
3.已為博士候選人。
※ 海外研習線上說明會
有興趣了解研習內容的教師/博士生,歡迎參加說明會
時間: 114年10月20日(一) 中午12點至1點
Google Meet 連結: meet.google.com/khe-bhuv-swm
※ 報名簡章及申請表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https://taiwan-etaprogram.org/emi-development#process
校內聯絡人: EMI中心 黃玉婷 分機35452